冰冰的蜂蜜水

1、这几天每天的小快乐是喝一杯冰冰的蜂蜜水,以前怎么不知道它这么好喝啦?!那种凉爽的甜蜜的带有微妙童年感的蜂蜜水入口的时候实在太太太太美好了,真的是沁人心脾啊!而且每天喝每天都觉得充满快乐哦!话说也不知道是不是本岛的天气已经太热,我每天都觉得好热好热啊,吃着冰西瓜冰蜂蜜水甚至冰咖啡都觉得它们真是巨大的享受,继而很警惕的想到,这肯定都是肚子里那个小同学的操纵!总体来说,我以前是一个不太喜欢吃冰东西的人也,现在竟然发展到了这样的地步。。。以及,那个小同学很容易就让我动不动就想去嘘嘘外加有时候会没来由瞬间情绪低落,就觉得吧,我这么一个体积巨大的人类,竟然被这么一个如此如此小的小家伙控制,还真是心情复杂啊!

2、上周上火,牙龈肿痛,每天除了哼哼唧唧什么事都没心思做。。。(大概唯一能忘却牙疼的就是在淘宝上看各种各样的珠子吧?!)。。。总之,就是各种折腾,待我牙齿忽然好了的那一天,整个人欢乐无比,除了常规的领悟到身体健康很宝贵之类之类,忽然触类旁通的明白一个道理,这就是即使不见人,美丽也比不美丽好很多啊!因为之前一段时间似乎是我这近几年里最瘦最美丽的时候,所以我常常觉得很遗憾,好不容易美丽了一点竟然是在这个家复习考试当孕妇的时候,太可惜了。。。

3、一大波珠子到了,看着它们我就很高兴,把它们各自组合的搭配在一起各自摆弄就更高兴,咦,有一种熟悉的赶脚。。。然后我就想到柜子里囤积其实不适合做衣服大概只能做靠垫套但实在是非常美丽的花布们。。。它们啊,都是那种看起来好像有用其实没啥用,但是就是让人看着就高兴的东西啊!城市的珠子大概就是路边的咖啡馆,街头的小店,推着自行车的卖花人,到处都有的快乐柠檬奶茶铺子们吧。。。说起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珠子,我觉得书就是shu的小珠子,买书挑书的过程就很开心,然后买好了堆在家里就更开心,每天晚上挑出几本拿到手边,开开心心的抚摸一下,再开始上网,准备上一会网就看书,但是类,通常上一会网就到了该睡觉的点,然后再抚摸一下把那些书送回柜子里。。。哦活活活,我彻底理解了,这就是他的小珠子和小花布啊!!唯一的不同大概就在于,我的珠子体积小比较不占地方吧。。。真是人各有珠!以前觉得自己很适合老人家的生活,呆家里看看书画画画做做东西吃修身养性神马的,不过现在还是感叹,那些难得一去的博物馆,越来越少去的戏院,从来都只逛不买的商场,一两月才见一次的朋友,这些都是生活里的珠子。。。以及,我喜欢进口食品齐全的超市,喜欢优衣库,喜欢有调调的西餐厅,喜欢在繁华的路上看衣着入时的姑娘,原来我还是个小青年也!

4、为什么提出无理要求的不自觉人士大多都理直气壮,合理拒绝掉的普通人类反而百般找借口呢?!大概是因为我软弱吧。。。这个感叹来源于某个我不喜欢的人在我去接shu下班的时候来搭车。。。如果是狂风暴雨,那助人为乐自然是没的说,可是正常的上下班通勤本来就应该是自己承担的内容啊!!怎么可以经常性来搭车呢??我不喜欢这段私人时间和空间受影响诶,而且我觉得我的不喜欢是正当的,但是怎么才能得体的拒绝呢?我挠头挠了老半天也没想出来,只好隔三差五的表示今天下班不直接回家,要去XX、XX和XX地方。。。叹气

5、那天在游泳池里泡着的时候我在想,最初的梦想似乎还在角落里闪着光,记得很久以前和枕头说,我向往自己拥有一种专业技能,依靠它来谋生,能在某个专业领域有一点点自己的位置。到了现在似乎我还是这么向往的,(画外音,可是也确实没有为此付出过努力,囧。。。横竖就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虽然也很知道,如果要获得职业的成就感,也许会损失掉很多生活里的小乐趣,但是只有体会过了,才能真的说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如果跳过这一步,直接进入享受生活阶段,到底意难平。回想将近一年的海岛生活,最最开心的时候就是10月份自己找到工作的时候,那种开心,是生活里的温暖喜悦所不能代替的。难道是我长久以来太过于弱小,本着缺啥想啥的原则,我好像总是对靠“自己”获得长久的收入,这个关键点充满执念,SO,蜗牛同学,要认真复习考试,也许就往闪着光的地方更近了一小步呢~~~

6、复习功课再一次复习到民法,发现变动的地方还蛮多的,虽然变来变去是很讨厌啦,但是有的地方我觉得变动得还蛮有道理的。比如说无处分权的买卖合同,乙把从甲那借来的相机卖给丙,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以前民法是说效力待定,要看甲是否追认,如果甲追认了,当然木有问题,如果甲不追认,那合同就是无效的,但是!如果丙是善意并公示取得(三要素:即不知情、支付了对价、相机已交付)的情况下,丙仍然取得了相机的所有权。但是现在改成了无处分权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丙是善意取得,丙获得所有权,如果丙不是善意取得,甲可以让丙返还相机。虽然从结果来看,修改前后的所有权的转移规则没有变化,但是依照我浅薄的理解,这个改动还是有意义的。因为,乙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就意味着如果丙不是善意取得或者没有公示(指的是动产即相机未交付),他可以依据这个有效的合同去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而在以前,如果甲不追认,合同无效,即使丙是善意取得,他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是没有任何保障的~~~话说民法也是一个还蛮好玩的东西,权利不断的在平衡,比如说担保里的一般保证,甲向乙保证:如果丙还不了你的钱钱,我替他还。于是,如果丙比较穷,甲又相对比较有钱钱,乙很可能债务到期就直接问甲要钱了,于是作为保证人的甲的义务就莫名其妙变得很重,所以,就跑出来了一个先诉抗辩权的概念,如果乙没有通过诉讼的手段去找丙要过钱,就不能来找甲要,甲可以用先诉抗辩来对抗乙的要钱,就默默的平衡了保证人与保证人的权利了也。。。多高级!

零零碎碎

除了刑诉之外,所有的司考内容都已经大致被我过了一遍,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开始一门一门课细化记忆了,每看一门课都深深的感叹它怎么这么难搞,这么难搞的赶脚在学好行政法中到达鸟顶峰。。。根本记不住啊!行政法不仅灰常难记,而且吧,很多地方根本不讲道理,那个国家赔偿法啊,按照音频的讲课老师的话说就是国家不赔法,立法原则就是能不赔不赔,能少赔少赔,噗嗤。。。反正。。。汇成一句话就是:行政法去S去S去S吧!

比较好玩的除了刑法之外,我觉得国际法也蛮有劲的!好玩的地方很多,比如说战争法,战争法禁止背信弃义的行为,但是不禁止使诈,背信弃义的行为有很多啦,其中一条大致是,交战一方使用国际红十字会、联合国、中立国神马神马的旗帜、标志和服装,这是背信弃义行为哟,8过!如果交战国一方使用对方国家的标志,那就是不禁止的使诈行为啦。。。咔咔。。。外交一节也有很多很好笑的地方,国际争端里有很多解决措施,其中有反报和报复两种,报复是针对违法行为的对等反措施,而反报针对不违法行为,举一个反报的例子就是:一国宣布另一国的XX参赞为不受欢迎人士,另一国赶紧也找个对方的参赞宣布为不受欢迎人士。。。好囧啊,这不就是两个小娃娃才会做的事情嘛?!好难想象两个成熟的大国之间怎么会做这么幼齿的事情啦?!

昨天忽然很想吃苏芙蕾奶酪蛋糕,然后就蹭蹭蹭的跑去烤了一个,这是第三次做这款蛋糕,因为它虽然好吃,但是根据我的模子,(我吭哧吭哧算了半天椭圆形表面积的成果),最合适的芝士量是196克,可是通常一块包装好的芝士是250克,所以这个用量非常尴尬。。。一边手忙脚乱做蛋糕,一边想到第一次做蛋糕的时候,是初秋时候某一个很早下班的工作日,在临街的厨房实验这个用到很多新手法的蛋糕,厨房的窗台上有很大朵散发着泡泡糖香气的百合,蛋糕进了烤箱之后房间里弥漫出柔软而温暖的味道,靠在灶台上看街景,刚刚有下了学的穿着晃晃荡荡校服的同学。。。

然后就是隔了不久,又做了一次,装在椭圆形的透明盒子里,用红白格子的胶带封好口,和shu去一个朋友家,不仅记得那天一个男同学做了很好味的干煸四季豆和土豆色拉,另一个男同学做了同样很好味的葱姜螃蟹,而且甚至记得,那天我穿着一条大摆的朱红色裙子和一双及膝的黑底红灰色菱形格的长袜。。。以及。。。那天女同学们都分别穿了啥。。。大概这是结婚之后第一次很大人的去做客吧,所以每一个细节都那么清晰。。。又,话说我想想每一个我觉得做得很好的品种,不论是三杯鸡还是玛德琳,好像我都能记得第一次做的场景。。。第一次。。。果然是不同的印象分外深刻的。。。嗯!

今天看一个偷看了好久的女同学的博客,她说“我其实不太爱写那种“这件事情我是这么想的”的博客——虽然我清楚地认识到我确实是一个凡事喜欢想清楚、充满了各种观点、好争辩的女的,但我并不是特别喜欢我自己的这一部分。相对比而言,还是更爱记录自己生活中琐碎的、有聊或无聊的人和事,以及它们给我带来的,微妙的怅惘或幸福感。”
用力的点点头,但是,我觉得我感受力在急剧退化,好像在渐渐失去微妙的感受力这个功能,以及,我觉得确实最近的生活里没有任何能带来感受的事情,哪怕是很小的事情,当然这可能正式功能退化的表现。。。谁知道呢。。。总之,SIGH。。。又PS,我订阅的博客们除了用来长知识的,几个特别喜欢的博客都是写那些细碎又自然的生活和情绪。。。

下午从柜子里翻出一本非常老旧的空本子,准备用来做司考复习的系统化笔记,刷刷刷写掉七八页纸之后发现本子的封面上写着的一行花体英文:“we can build the road to a better tomorrow”,hmmmm,很励志嘛~

博大精深啊刑法

上周开始和刑法做斗争,它真是超乎我想象的难搞。本来以为会很难搞的民事诉讼看真题的时候反而觉得没有那么困难。以为什么时候时候直接判,什么时候发回重审,什么时候告知另诉会非常难记,其实搞清楚立法原理倒也还好。倒是这个刑法啊!我一直以为可以凭借我朴素的阶级感情来蒙的东西竟然这么不好蒙。民法和刑法一个很重要的区别我觉得是前者就是一个填平和维护原状的作用,我把你东西弄坏了,好,我负责修,修不好那我赔你钱好弥补的你的损失尽量恢复到之前的状态,最难弄的也不过就是一物多卖,买来买去,到底所有权是谁之类。但是刑法不同,刑法有一个惩戒和涤清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那么问题就出来类,什么东西是社会所更不容许的,这本身就是一个主观的人为规定。比如说,同样是偷东西,偷了人家钱包和偷了人家冲锋枪肯定是不一样的。

作为大陆法系的我们,追求的是一种罪刑法定原则,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对他犯的罪以及将要接受的惩罚是要能够预测的。能预测,势必就导致我们的罪名规定要十分详细。比如说,抢劫和抢夺就不一样,因为把人按在地上拿了人家钱包和汽车摩托车一把把人家背包捋走危害度不同。那么每一个罪都有一些它最为重要的因素,比如说,绑架,绑架最重要的是向第三人索取财物,而向第三人索取财物利用的是第三人对人质的担心。于是,如果A暴力制服了B,让B给B老爸打电话要本月的生活费,还嘱咐B,千万不要说你被绑架了哦!这时的A就没有构成绑架罪而是抢劫罪,因为他只是暴力压制B,向B索取财物,而没有利用B老爸对B的担心,也没有造成这种担心。识别一个罪的核心要素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的,比如偷窃,秘密进行算不是偷窃的要素?其实不算,因为这只是一个常见的状态而已。如果甲自己走路不当心摔倒了,手机摔出5米外,乙见状,不顾甲大喊说我的我的,还是拿了手机就跑,这么公开也是偷窃的一种呢!

此外,既遂和未遂危害程度也是不同的,于是很自然的要采用不同的刑罚,但是生活中的案例是千奇百怪的呀,没有什么标标准准的情况,如果甲拿着刀准备抢劫乙,然后乙很灵活的挣脱了还拔腿就跑,跑的过程中把钱包给掉了,甲见状放弃追乙,把钱包捡起来走了,这个时候甲算不算抢劫既遂呢?在有的罪行里,获得收益才算既遂,而有的,只要控制了对方,比如把儿童拐来,还没卖掉就算既遂了。总之。。。难记啊难记!

现在我们的刑法采用的日德的新理论渐渐开始摒弃苏联旧理论。新理论有很多很有意思的地方。一个是不能犯,一个是犯罪中止。甲在旷野中把前方的木桩当成乙,连开数枪,若是按照旧理论,似乎就是故意杀人未遂了,但是按照新理论,甲是无罪的。是客观不能犯。因为首先,乙没受到伤害,其次在旷野中没有人有危险。如果是在大街上,甲把电线杆子当做乙来开枪那就大为不同鸟。最有意思是设置了犯罪中止这个概念,我觉得非常人性化。犯罪中止如果没有造成后果是可以免于惩罚的。设置的意义就在于设一座桥梁,让犯罪分子在着手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回到正常的轨道上。不然的话后不后悔都是几乎一样的罪,那还后悔什么呢~~~设立了犯罪中止之后又会出现很多奇奇怪怪的情况,比如说甲强奸乙,暴力制服乙之后,乙说,我有性病的,甲就吓跑了,那甲是强奸未遂还是强奸中止呢?一般认为是强奸中止啦,因为中止是看主观哒,就算是性病理论上来说,甲还是可以继续强奸的嘛,没有客观原因,而是甲主观不相干了~~但是,甲制服乙之后,看到一个人影,好像是警察,甲就跑掉了,事后发现这个人实际只是穿了一身绿衣服啦,甲算什么类?这回就算强奸未遂了。。。因为虽然甲认识错误,但是在这样的认识错误的情况下,甲就觉得自己客观不能继续强奸了。。。囧。。。和犯罪中止搞在一起的又是那个犯罪既遂还是未遂的问题,因为一旦既遂了之后就不能中止了哇!但有一些犯罪时危险犯,比如搬一块大石头放在铁轨上,即使因为火车自身的原因没撞上去,但是也产生了危险,也是犯罪行为。那么对于危险犯,什么时候既遂类?旧理论认为产生危险的那一刻起就既遂了,但是新理论认为只有产生实害结果才既遂。当然我是觉得新理论合理,因为没有实害结果之前都算未遂,那么都来得及中止,比较有利于中止犯罪吧!

另外,因果关系也是个纠结点。。。比如说,甲本着杀了乙的心往死里打乙,看看乙血流不止又有点怕,就开车准备把乙送医院去,结果出车祸了,乙被撞死了。。。那么甲算故意杀人既遂咩?其实是不算啦,因为车祸是一个很异常的介入因素,而这个因素又直接导致了乙的死亡。。。如果说甲强奸乙,然后乙就羞愤自杀了,这个算甲强奸致人死亡咩?其实也不算啦。。。原因同上。。。这就是传说中的相当因果关系说啦。。。不过也由此可见,刑法这种东西是和整个社会紧密相连了,我猜如果是那种被强奸了就只有自杀一条路的社会里,自杀也算强奸致死吧?不过说到这个,如果是虐待导致人家自杀算虐待致死哦!再次哀叹,难记啊难记!!

共同犯罪也是一个大坑啊!什么算共同犯罪,什么不算也有一堆不同的理论。但是共同犯罪这个定义本身是很有意义的。因为如果不设立这个概念,那么很多犯罪是没办法公平量刑的,比如说,甲乙去偷丙东西,甲负责望风,乙负责偷,如果没有共同犯罪这个概念的话,乙作为从犯他就不能从轻了也!共同犯罪里有一个很好玩的东西,叫片面共同犯罪,就是一个隐秘的帮助者。。。比如说甲在追杀乙,丙在角落里正好看到了,丙恨乙已经很久了,见此情景就丢了块石头把乙给绊倒了,甲就顺利的追上乙,把他给杀了。从丙的角度来说,他和甲是共同犯罪,但是对于甲来说,则不是。这就是片面共同犯罪。。。

还有许许多多好玩儿的东西,比如非法之债要不要保护?比如甲向乙讨债,把乙给绑起来,让乙的老婆还钱,甲这时候是不算绑架的哦!算非法拘禁。。。那如果甲向乙要的是赌债行不啦?!其实也是可以的,这个时候赌债也可以的。。。但是!在没收财产前债权人申报的环节里,赌债神马的非法之债就不被保护啦!!还有啊,那个如果我知道了你违法犯罪的事实,向你要封口费,也算是敲诈勒索罪哦!因为。。。刑法是不保护和鼓励这种会使得大家生活都变得没有安全感的事情的!还有啊,一般情况下和人有配偶的人同居,最多造成个重婚罪,但是和现役军人的老婆同居就不行啦,是破坏军婚罪的说。。。潜台词大概就是,喂喂喂,我在前面保家卫国,你在后面睡我老婆,绝对不行!一般情况下,自伤是无罪的,但是战争状态下军人自伤就是有罪哒。。。一般情况下,被害人承诺的话是可以不构成犯罪的,比如说我让你把我车砸了,于是你砸了神马的,但是重伤和生命是不能放弃的!甲让乙砍了他的手,乙砍了,绝对就是犯罪,因为生命是要绝对被保护的,而且这种被害人承诺一旦被滥用的话也太可怕鸟。。。

以上都还算比较讲道理的东西,或者说是一些我能看得懂道理的东西,还有很多规定大概就只有硬记一条路了,比如奸淫被拐卖妇女的是作为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加重情节,但是,强制猥亵被拐卖妇女则是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ORZ。。。再不用说那些无穷无尽一会这样一会那样的琐碎规定了。。。总之。。。刑法就是搞脑子呀么搞脑子。。。换句话说,就是,博!大!精!深!

打工女孩

前天读完的,没有想象中的好,但是也不至于像很多评论说得那样糟,总之觉得是一本非常普通的书,读完之后没有什么惊喜的赶脚。张彤禾和何伟是夫妻,俩人又都是用的非虚构写法,他们还都是外国人,所以自然会放在一起对比。张彤禾真的比何伟差好多。记得前年读《寻路中国》,真的是觉得很好,虽然我也并不很记得寻路中国具体的内容,但是书里那种结构的精巧,角度的独特和描摹的细致确实印象很深,或者说是一个外国人他看到的那些平时被我所忽略的东西以及他的很个体的感受。会有一种发现的感觉,会让人感叹,咦?你是这么觉得的呀?但是张彤禾的书不同,从我的感觉来说,好像更多一层说不清楚的焦虑,我也不知道她在焦虑点啥。换句话来说,她更急于评论,而这些评论不是不到点子上就是一些常见的通说。嗯,我读的大陆版本,书里删掉了另一条线,就是她寻根和家族史的这一条线,就从没有完全删掉的一点点很少的蛛丝马迹来看,完全不觉得有这一条线会更好,因为张家移民和内地女孩到沿海工厂打工的移民相似度太小了,使这两条线索根本没有交织的必要性。另外同样都是移民和外来者,她的感受和打工女孩的感受我觉得也是不类似的,其实不类似也一点不妨碍写出一本好书,但是不类似要说类似,或者说感同身受的理解,我觉得就太勉强。这本书不论是人物发展人物关系语言评论几乎所有的部分都很平,没有惊喜和意外。有评论觉得她把中国写得太黑暗,有评论说还不够黑暗,有评论说她书里两个女主角最后都从打工妹变成了文员,这种上升的可能性太不具有普遍意义。但是我觉得问题都不在这里啊,难道社会非黑即白?难道没有普遍意义就不值得写?个体的真实存在也是有意义的撒~~我觉得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本书不足够好看,没啥特别出彩的地方,她在东莞蹲了那么久,有一双和我们普通中国人完全不同生长背景的眼睛,只不过写出这样的书,真可惜。总之就是一本很普通的普通书吧。说起来今年到现在好像也没有读过太惊喜的书,囧

嗯,下午在复习功课的课间休息时跑到床上翻滚扭动外加读了几页有的没的的小说,暖烘烘的风吹进来,抬头忽然看到浅蓝色的天,天被前面的房顶划成不规则的形状,突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看过的小说,男主角躺在某个窗台上,看到的长方形天空,好像一张被星孔剪票器剪过了的票,觉得这个意向美极了,胡思乱想一会之后我就爬起来接着去看那个无比无比搞脑子的刑法鸟。。。

话说这几天开始有蚊子了,蚊子总是很阴险的随着电梯上来,停在门口,等门一开就嗖的一下飞进来,我和shu都觉得这样不行,于是每次开门都很警惕,尽量快进快出,可是蚊子们太狡猾,于是,我们只好在开门之前跳一跳货真价实的动脑舞,挥挥胳膊甩甩头,把蚊子赶赶跑在开门。。。

幸福之路

幸福之路笔记

我总结了一下,踏上幸福之路几点要素

1、注意力不要过于集中在自己身上(这其实我之前已经说过了。。。)

他说,“对自我的兴趣,不可能导致进取性的活动。这反倒有可能促使一个人去记日记,从事心理分析,或者成为一个僧侣。然而,只有在修道院的生活常规使得僧侣忘却了自己的灵魂之后,他才会变得幸福。”

有一种微妙的喜感啦,就是大家盯着内心吭哧吭哧死命想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如何才能幸福,答案某种程度上是,忘掉你自己。。。囧。。。(背景音乐起,不看你的眼不看你的眉,看了你就爱上你,忘了我是谁。。。冷)

2、培养忍受厌烦生活的能力

原话是“厌烦的特色之一是:眼前摆着“现状”,想象里又盘旋着“另外一些更愉快的情状”,两者之间形成一个对照。烦闷的另一个要素,是一个人的官能必不专注于一事一物。从根本上说,厌烦是一种受到挫折的欲望,这种欲望的对象不一定是令人快乐的,但肯定是那些使得厌烦的牺牲者知道这一天不同于另一天的事情。一言以蔽之,厌烦的对立面,不是快乐,而是兴奋。”

忘掉你自己之后,然后你就去追求兴奋的事情类。。。外加各种刺激的事情。。。罗素大神在一旁笑道:“兴奋过于充足的生活会使人精疲力尽,在这种生活里,人需要连续不断的强烈刺激,才能产生颤栗狂喜,而这种颤栗狂喜往往被人当作是快乐的主要因素。一个习惯于过度兴奋的人,就像一个对胡椒粉过份爱好的人一样,对足以使别人窒息的一定份量的胡椒粉,他甚至不能品尝出一丝味道来。为了避免过度的兴奋,一定量的厌烦是不可缺少的;过度的兴奋不仅有害于健康,而且会使对各种快乐的欣赏能力变得脆弱,使得广泛的机体满足为兴奋所代替,智慧被机灵所代替,美感被惊诧所代替。我并不完全反对兴奋。一定的兴奋对身心是有益的,但是,同一切事物一样,问题在数量上。数量太少会引起人强烈的渴望,数量太多则使人疲惫不堪。因此,要使生活变得幸福,一定量的厌烦忍受力是必要的。这一点从小就应该告诉年轻人。一切伟大的著作都有令人生厌的章节,一切伟人的生活都有无聊乏味的时候。”

我觉得说得还蛮对的,刺激来刺激去,阈值就提高了呀,然后就更难快乐,所以,保持欲望的关键就是适当克制欲望的实现吧。。。但是我这么放纵的吃巧克力为神马欲望还是在啊。。。继续囧

他还说:忍受一种或多或少单调的生活的能力,是一种应在童年时代就培养起来的能力。现代的父母在这方面是有相当责任的,他们给孩子们提供了过多的消极的娱乐活动,如电影、精美的食品等。他们丝毫没有认识到,除了一些很少的例外,过一种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对于孩子的重要性。童年的快乐,主要应该由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造,从自己生活的环境中去获得。那种一方面令人兴奋,一方面又不需要付出体力代价的娱乐活动,如看戏等,越少越好。

我真的很好奇,对于现在小朋友捧着IPAD头都懒得抬他会说什么啊?!1930年消极娱乐活动大概只限于看电影吧?作为2013年的人类,我简直都很难找到积极娱乐了。。。

3、要有爱好

在培养好了忍受厌烦的能力之后,他说“幸福的秘诀在干:使你的兴趣尽量扩大,使你对那些自己感兴趣的人和物尽量友善,而不是敌视。感兴趣的事情越多,快乐的机会也越多”其实打发闲暇时光也是一门学问啊!!爱好之类其实也是暗和了他之前说的,不要老是盯着自己

如果你的爱好或者你的特点是舆论或者周围的人所不喜欢的呢?(当然这里的爱好也不是爱好啥伤天害理的事,只不过比较奇怪的爱好)肿么办?

答案是:态度要好!要温和坚定的爱好,不要意带挑衅,漫不经心轻松随意的做出你的爱好,比如穿着很奇怪的衣服啥的,别的人类也就会习惯并容忍。“如果一个不保守传统的人能够以友好的态度向他们,甚至向最愚蠢的人说清楚,他并不打算去批评他们,那么他们是会宽恕他的。”

此外,要知道“第一条是:记住你的动机并不是始终象你想像的那样绝对无私公正。第二条是:切勿过高估计自己的优点。第三条是:不要指望别人会同你一洋对你那么感兴趣。第四条是:不要假想大多数人会存心盯着你,专门想来迫害你。”

4、要有勇气,不要怕

面对恐惧,各种各样的恐惧,“正确的对付它的恐惧的方法是去理智地、平静地、全神贯注地思考,直到这种恐惧完全不再陌生。最后,熟悉削弱了恐怖可怕”,和恐惧混熟了,大概就不那么恐惧了。。。

而且,你要有充分勇气学会如此感受:即使你在道德上、才华上远不如你的朋友们(当然事实并非如此),人生依旧值得体验。这一句话我还挺震撼的。。。对于一个总是觉得应该要力争上游的同学,在自己渐渐争不了上游之后,很惊恐的发现了这一点,一旦可以接受这一点的话,我脚的也就离春天不远了吧。。。

5、关于工作

除了之前提到过的一份有乐趣的工作应该具有的两个要素,有技艺性,有建设性之外,他还说“工作首先是作为一种解除烦闷的手段而被人们称道的。一个人在从事必要的、但不怎么有趣的工作时,也会感到烦闷,但这种烦闷比较起他整天无所事事所感到的烦闷来,就不值一提了。除此以外,工作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它使得节假日格外充实愉快。假使一个人并无必要拼命工作以至于损及体力的话,他很可能比一个无所事事的人能够在空闲时间里找到更多的热情。”

其实这一点,我以前是绝不承认的。。。我觉得如果我有足够的时间,那么我可以在絮絮叨叨写博客或者呼哧呼哧做点心再或者噼里啪啦做手工之类的事情上将有极大的精进,但是真的有了足够足够的时间之后,我发现,我终究是把这些事当做很美好的消遣的,我大概既没有能力也没有足够愿望成为其中的翘楚,真伤心

还有啊,他还说“没有了自尊,便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而对自己的工作引以为耻的人是没有自尊可言的。”要不要这么绝对这么直白啊?!!

最后,今天开始读<林村的故事>,看开头应该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

话说昨天下午烤了两盘子砂糖黄油面包,做造型的时候一缕阳光照进来,温柔的投在灶台上,我内心升起好多美好的感觉,面包在烤箱里的香味照例是抚慰人心的

然后我就觉得吧,在做完了充分的内心功课之后,幸福之路还要有自然界的阳光,以及美好的食!物!

简单记录一下配方(灭哈哈哈,我是新页面食谱里总算有点东西鸟~~~):

面粉250克,黄油25克,鸡蛋1个(留出少许刷表面),牛奶110克,砂糖30克,酵母3克,盐一小撮,揉到拓展阶段,发酵到2倍大,排气切分成8份,整形,二次发酵到2倍大,用筷子头按出小洞,刷蛋液,放入黄油丁,撒粗砂糖,180度12分钟左右

《永远》观后

前天看了一部纪录片,围绕拉雪兹神父公墓展开,大致就是讲艺术的不朽和美如何让我们永得安慰

还是蛮好看的,但是从一开头我就开始想,艺术对于我来说是什么,看到完我也没想出来

艺术确实是好的,我有很多喜欢的书和喜欢的电影以及喜欢的戏,但是艺术如同一道光,一下子击中并使整个人生都开启了新的一页什么的感觉至今我也没有感觉到过,想来想去,我觉得艺术对于我来说也就是趣味和消遣吧。也许并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困难,觉得最难以支持的时候也不过就是失恋,艺术实在没有给过我力量,小李的苦情歌确实给了我许多安慰,不过这些安慰我觉得似乎是更世俗层面的,而非那种纯精神,或者说传说中的艺术应该能带来的

看书的好处在我来说一则是一个小世界,可以整个的忘掉自己,完全的沉浸在里面的感觉非常美妙,二则大概就是告诉我你那种自以为匪夷所思的怪想法和怪感触别的人类老早就已经体会甚至发扬过了,在这个层面上来说,确实能够消解孤独吧,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神马的。。。

以及,昨天开始看罗素的幸福之路,看到目前我觉得简单粗暴的归结就是:不要把自己看太重,找点爱好,劳动身体,温和坚定的对待不认同自己的舆论,就OK鸟。。。其实也蛮对的,话说有一处他是这么讲的:相反地,对自我的兴趣,不可能导致进取性的活动。这反倒有可能促使一个人去记日记,从事心理分析,或者成为一个僧侣。然而,只有在修道院的生活常规使得僧侣忘却了自己的灵魂之后,他才会变得幸福。。。扑哧。。。有一种微妙的喜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