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读英文

在知乎上看到一个帖子,我觉得说得对,能看懂情节和完全看懂无压力之间是一道巨大巨大巨大的鸿沟。脑子里能够形成出准确细致的画面,并不是靠上下文猜,如果靠上下文猜,脑子里永远是一个带有马赛克的画面。
然后我就想,如果真的要读懂,光靠大量的泛读应该是不够的,所以我就想,应该要精读几本书,每一句都真正读懂,挑了杨小恒的《Matilda》。作者是Roald Dahl,虽然是童书,每页也差不多有2-10个不认识的单词,尽量查英英词典。目前读了三分之一,还没有太多感觉,但是晚上翻翻字典读读书也蛮开心的,不求快,也不求什么突飞猛进。
还买了本《flipped》,因为写帖子的人觉得这本书很不错,而这本书也算是读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当初读的时候磕磕绊绊,我觉得也就能懂个60%最多了,准备再泛读一边然后精读。
读完这本,说不定再去精读纸质版的哈利波特。
就这么读啊读啊,学习啊学习啊,说不定过个五年八年,英文也会变好的吧?然后我就是一个英文还够用的40岁中年阿姨了!
虽然我昨天试了一下deepl,居然它连翻译的小说都甚是可读,吃惊之余不免想,为什么还要吭哧吭哧学英语呢,但是自己会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吧?

终于啊,终于要国庆假期了!我今天晚上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做掉,然后过一个吃吃喝喝看小说的国庆,锵!

索芙特

最近事情很多,很杂,而且工作上似乎没有什么值得一说的事情,平平淡淡打官司,平平淡淡的改合同,平平淡淡的接电话打电话,说起来经常在快下班时候收到顾问单位发过来审的合同,shu笑说,因为顾问单位的法务也拖延啊,不到下班前根本不想处理。。。好吧,有道理!

有一天下班,刚刚下过雨,共享单车上都是水,拿出餐巾纸擦坐垫,餐巾纸上有一种很熟悉的味道,仿佛是20年前的索芙特木瓜美白香皂,然后我就回忆起那时候紫薇格格充满胶原蛋白的脸。气味真是一种神奇的东西,无法描述但是那么清晰,仿佛能够穿越时空。
后来搜了一下,索芙特这家公司居然还存在着,以及居然还在卖着木瓜系列。。。
上周在家读完了《Born a Crime》,能读懂九成以上吧,也许英文水平真是有所提升,很高兴。其实我对崔娃是完全不了解的,也没有看过他的节目,因为在微博上偷偷关注的一个姐姐推荐,才找了这本书来看,确实还挺好看的。某天半夜三更读到他重新找到他生父那一段,那么复杂的情感,夹杂了如释重负、时不我待、不知所措。还有很多故事让我印象深刻,那只奇奇怪怪的小狗,初次喜欢一个小姑娘,在学校里做生意,面对他暴力的继父时候的巨大恐惧等等。抛开内容本身,这本书对我来说,很惊喜的一点是,读懂了不说,而且还能记得具体的一些细节,不再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

在魔药群和小姑娘讨论《Beyond 84 Charing Cross Road》这篇,开始HG和SS写信的时候,HG并不知道simon就是SS,但是读者知道啊,会注意到信里傲娇之下的苦涩,寥寥几笔,掩藏在嘲讽之下,非常有意思。比如说到朋友,他说“I have had acquaintances, colleagues, superiors, enemies and even business associates. Until now, I don’t believe I’ve ever had a friend of any age in the last twenty or so years. I did have one once. A childhood friend who died before her time.”
说不定会捡起来再读一次~~
说起来和魔药群的小姑娘们聊天好开心啊,因为兴趣爱好认识的可爱的网友这种事情就是令人十分快乐!难怪我喜欢这篇《Beyond 84 Charing Cross Road》。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在苏州的酒店里读完《根西岛文学与土豆皮馅饼俱乐部》,酒店的沙发和窗外的金鸡湖历历在目,啊,好久没出过门了呢

这周读完了另一篇同人,十多万字,很长,有的地方也还蛮有意思,但是后面笔力就不行了,最后20%我就草草翻过,连伏地魔是怎么死的都没认真看了,很多同人都是这样,这俩人的关系一旦建立之后,就迅速不太行了,而且有的时候我觉得吧,有的文似乎能看得出来作者年纪小,写的是想象中的大人,这种时候就不会特别喜欢了,还是喜欢看成熟的作者,啊!

准备去读何伟的埃及了,希望可以读懂!还准备去读《To Kill a Mocking Bird》,以及试着听听看AR读的《还乡》!
前阵子还读了一点点阿加西的《网》,我这种连网球比赛都几乎没看过的人,都觉得似乎非常好看,然后就赶紧高高兴兴的收起来,准备等国庆买好奶茶,舒舒服服窝在家里过一个幸福的假期!地铁上就刷刷同人,读读《梅兰芳舞台生活四十年》就好了~~~

危险关系

想要读这本书当然是因为AR,据说他当年的舞台剧十分迷人,演了无数多场,在B站上看了一点片段,虽然还挺有意思,但我不是很爱他留胡子的扮相~~
然后查了一下原著,似乎是一本非常有名的书信体小说,影响力巨大,故事梗概豆瓣说是这样“描述巴黎社交圈红人梅尔特伊侯爵夫人和瓦尔蒙子爵,这两位情场老手都发誓不再受爱情束缚,只愿游戏人间。美丽迷人又工于心计的梅尔特伊夫人,让瓦尔蒙去引诱自己前任情人杰科的未婚妻赛西尔以报复杰科的负心,而瓦尔蒙却正准备对善良忠贞的都尔薇夫人发起进攻。”
下了一本电子书,翻了一翻,似乎蛮好玩的,作为一个日日忙于工作的小青年,看到这俩人不事生产全职专心搞异性,简直有一种微妙的喜感,魔药群的小姑娘说是“感觉他们把这事当作正儿八经的庄重的任务”,实在太对了。梅尔特伊和瓦尔蒙,因为这俩各自身怀绝技,这种绝技又没有观众,只能互相切磋并不断精进,而且这俩互相之间还有一点情愫,说不定会继续看下去~
不过看着这些人费这么大心思就搞个异性,好像多少也会觉得有这点心力干点啥不好啊!

最近还在读《Born a Crime》,读了10%不到,不知道是不是有原版哈利波特和十几万字的英文同人打底,居然觉得挺好懂的还。
前几天说起彼得潘,我一直觉得彼得潘有一种残忍,想去搜搜看彼得潘的评论,中文网站翻来翻去没什么东西,就去看英文wiki,觉得,真的是不一样啊,真的是好看啊,然后想起15年前273小朋友和我说的话,想要学英文不如看wiki啊,超好看的,点点点一天就过去了。。。现在在搞一个伟大的工程,拜托shu把整个英文wiki下载下来,变成脱机离线版!

前两天翻了一遍《顿悟的时刻》,原本对于新概念作家本来是一点点都没兴趣的,不过这本写的还蛮好看的,第一辑尤其好看!值得记一笔的是关于“命名”,从银角大王说到“可以得出一种解释,那就是魔鬼最恐惧的是他们的名字被叫出来。因为他们作为超越现实的某种存在,最大的威力来自他们诞生于人类混沌的意识和对未知的恐惧。”当然会想到you know who,那个从名字到肉体都模模糊糊的但令人恐惧的人啊!
不过我也是搞不懂,他当初嫌弃自己的名字汤姆里德尔太普通,才取了这么炫酷的名字伏地魔,然而还不许人叫,那炫酷的名字意义在哪里嘛?!
另一个地方是关于“冲突”,“只有对手强大,才能凸现主人公的强大。爱波这个人物的强大,也使弗兰克的反抗更有力量。”“(《斯通纳》)整部小说,我们都在斯通纳的内部,它激烈而动人,但同时它也是狭隘的。它的狭隘来自单一的价值判断,也来自作者对于主人公的过度保护。”这里我很同意,当初读《斯通纳》时候就觉得有点他老婆这个角色立不住,感觉非常单薄,其实这种单薄也会削弱斯通纳本身的丰富性,还是蛮有意思的

还有啊,人文社的译者把Spinner’s End,翻译成蜘蛛巷尾,也真的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