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在做,天在看,但是好像就是人一直一直在做,天一直一直在看,但也不过就是看着。。。可,光看着有什么威力呢?是吧?
前天大提琴课被老师表扬了!说音准好了很多,咩嘿嘿嘿,看来多听多练还是有用的。话说我经常让shu看小红书上学琴时间和我差不多的成人拉琴,然后逼问他,快说快说!你老婆是不是比这些大人拉得好一点!!我觉得吧。。。一个东亚做题家一旦没有比较没有明确答案对与错的题目,就真的好难建立自信心啊,自己和自己比确实说起来简单做起来还挺难
最近网上在说“松弛感”,有人羡慕别人有一种松弛感,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悖论。就是,如果我焦虑自己不松弛,我老是批评自己不松弛,那我显然就更不松弛了,而我一旦能接受自己的焦虑,觉得焦虑就焦虑着吧,反而就是一种松弛。与之相类似的就是接纳,接纳自己的每一个部分,包不包括接纳自己的“不接纳”,我就是嫌弃自己啊,就是不接纳自己啊,就是觉得自己哪哪都不好明明还可以做得更好啊,那么,如果我觉得嫌弃就嫌弃着吧,反而是接纳了“自己不能接纳自己”这个部分,反而更接纳了呢!我总觉得这个悖论里应该有点什么我还没有参透的哲理。。。虽然我还没想出来。。。但,核心思想仿佛就是,随便吧,就这么着吧~~~
前几天读完的英文小说是《tell me everything》,还可以的,虽然有一些部分确实有点我们一般刻板印象的那种调调,但是还是有一些地方令人印象深刻,而且是那种过目不忘的影响深刻
之前看过一种说法,认为强奸本质是只身体暴力,带给受害者的影响有相当部分是来自于某种社会压力或者社会标准,是社会性的,例如“她的人生就毁了”“今后怎么做人”之类。如果不考虑这些社会性的部分,那么强奸就和被歹徒暴揍了一顿差不多,虽然强奸和其他暴力犯罪一样,会令人产生强大的恐惧,不安全感,PTSD等等,但我一直强奸所带来的的影响在除去了所有社会性的部分,除去了所有加给女性贞操的意义之外的部分也仍然有非常独特的地方,但是这个地方究竟是什么我一直没有很清楚的想好
读完这本书,我忽然领悟了,那就是强奸是一个人把另一个人完全视之为物的行为,视之为工具,一个人的快乐就来源于另一个人的痛苦,会有一种自己是非人的感觉,完全没有主体性,这和被歹徒暴揍一顿抢走钱包可是太不一样了,毕竟抢钱是主要的快乐来源还是拿到钱
回到我们的刑法理论,其实也可以看出来,我们的刑法认为盗窃抢夺罪侵犯的法益是财产权,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法益是身体健康权,而强奸罪和猥亵妇女侵犯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主权,性自主权,其实也就是自主权,也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立足点,吧?
虽然如此浅显的道理明白得如此晚似乎不值得一提,但,想明白一个一直也没有很明白的地方也还是值得高兴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