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我没有什么少年事在夜深的时候梦。通常,夜一般深的时候在加班,夜十分深的时候则是看两页罗琳然后睡觉一夜无梦。想起来很久以前读大学的时候,枕头同学写日记,说“夜深了,还在做小抄”,贫瘠的少年时光啊
之所以用这个标题,是在荞麦的微博上看到一则投稿,写的很美
然后翻出琵琶行读了一遍,啊,总觉得喜欢来喜欢去还是青春期喜欢的这些东西,比如说浅显的古诗,比如说京剧和昆曲,比如说老罗,然后下午从奉贤劳动仲裁回来,听了一折侯永奎的《夜奔》,就真的是好听,随随便便在公交车上听听都会被打动,想起来人生里第一次觉得,妈呀,这也太迷人了吧的男人大概就是李少春《野猪林》里的林冲了,这么想来,似乎比较惨的英雄就是有魅力
昨天和小女巫聊天,说到手机响,我真是觉得手机响起来先忍不住一惊,因为一般不是法院就是当事人,都不会是什么快乐的事情,然后补了一句,简直就和黑魔法标记灼烧起来一样,总归是被老伏召唤。。。这么想想,还真的是很对啊,手机已经都快长在手上了,无法抹去的黑魔法标记
不过这么想了之后,平白的给自己加了很多戏,然后居然觉得手机变成了一个演出道具什么的,稍微变可爱了一点
而对于她来说,手机就是塞壬,需要抗拒的充满诱惑的塞壬,啊哈哈哈哈哈~~
下午去法院开会,对面坐的法官之前我开过好几次他的庭,是一个很好看的法官,因为是开会,所以穿着西装,我盯着看了一会,虽然他也还是帅的,但是觉得,哎呀,好像比在法庭上稍微逊色一点了,所以啊,法官的袍子还是很加分的。可能穿了袍子,就自带一种威严以及和神秘感。。。又想到SS,他穿起霍格沃茨的教师袍就是迷人啊,真是夺人心志!同人里面HG对他crush实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所以类,这种特殊职业的演出服与日常生活的进行通过看起来没啥必要服装什么的进行区隔确实是有道理也是有意义的,穿上法袍/白大褂的瞬间,可能也会激发一点匡扶正义/救死扶伤的冲动吧。
早晨起来在刷牙的时候想,昨晚临睡前看的几页罗琳好像特别懂嘛,虽然不至于产生英文水平提高了的幻觉,但还是在想是不是那几页罗琳写的特别简单,然后我就顿悟了,昨晚后来把罗琳放下了,看了一点同人小黄文。。。啊。。。难怪看的特别懂啊!夜深果然记性容易出问题。。。